因為自己的大意 讓自己在未來的這幾天 變成了「幽靈人口」 雖有想到這類的事 但從沒想到這事真的會發生 真料不到,一時的大意 給了別人趁虛而入的機會

昨夜和男友步行到遠百樓上看電影 看完電影後,沒有在任何地方逗留 直接就回到男友家 直到隔天(今天4/6)下午二點多 打開包包,拿出化妝品要上妝 整理好後,準備要將拿出的東西一一放入包包裡時 才發現包包變得好輕 將包包裡的東西清點後 發現我的皮夾不見了 和男友一起回想 昨夜八點半在離開餐廳時 印象中,在步出店家前,我還順手拿了張名片放在皮夾裡 之後,就到遠百樓上的電影院 推想… 應該是落到餐廳門口或電影廳裡 男友詢問後,皆無拾獲皮夾 無人拾獲,就代表…要往最壞的地方去想了 與男友討論後 準備先去警局報案 畢竟重要的証件都在皮夾裡 在出門前,將皮夾裡放置三張信用卡與二張金融卡辦理掛失手續 先到離家最近的苓雅分局 分局值辦員警說:三多商圈遠百範圍的遺失物歸四維路的派出所管 只好,再來到四維路的成功派出所 值班員警一聽到我是要辦失竊皮夾 表現出的態度有點不奈煩 請我在白紙上寫下遺失的物品名細時 一直念著,為什麼我們不知道証件遺失到派出所報案是無用的 都不知道法規規定,証件要到戶政機關辦理才算真正掛失手續完成 念著念著,還說:說白話點,被偷竊的這些東西,是不可能找的回來的 東西找不回來,我們心裡在報案前,其實早有底 畢竟是在何時何地被偷?  在電梯裡?還是在院廳裡?    我們也不清楚 會來報案,也只是為了讓自己能心安點 誰叫,今天是週日,所有能重辦証件的機構都休息 讓我覺得不舒服的,並不是值班員警的勸戒 而是,在辦理到一半,要將報案資料key入電腦裡時 值班員警竟然找了個藉口 把案件丟給同事,人呢~就自個外出去了 接手承辦員警,和上個值班員警一樣 一邊詢問著遺失物品有哪些,及可能遺失(失竊)的地點與時間 一邊找著機會再念過一回,什麼警覺心的重要 但,至少第二個的語氣及態度 讓我能接受 最起碼,他說的話,會讓你覺得是真的由衷地在提醒你 而不會像第一個,讓你覺得為何要來報案,報一件不能破的案 清點後,不見的物品如下: 長皮一個、相關証件、二張金融卡(已掛失)、三張信用卡(已掛失) 現金1600左右、icash卡(餘款不足100) 幾張聯鎖店的會員卡 以及 在警局時,才想到的 sony t50相機一台 以上不見的,讓我最心疼的是 証件:身份証、健保卡、駕(行)照、機車保險卡 通通要重辦 當然啦~ 相機的被竊,我也很心疼 用了快二年了,裡面還附上2g的記憶卡 不過,最最心痛的是 裡頭有著爸媽出遊拍下的回憶照片 那些照片,沒有備份入電腦裡 唉!  這些東西 只好從明天起再一樣樣的辦回和買回來!! 明天,就先辦理我的身份証 先結束幽靈人口這身份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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